為幫助市民積極培養綠色生活文化,減廢回收,環境保護署(環保署) 由2024年6月1日開始推出《減廢回收約章》予住宅處所,以提升物業住戶的回收意識及習慣。
物業管理(物管)公司/業主立案法團/業主組織在簽署《減廢回收約章》時,須承諾在處所內便利居民的地點提供分類回收設施,協助和鼓勵住戶進行源頭分類和利用處所內的回收箱乾淨回收各類常見回收物,包括廢紙、廢膠、廢金屬、廢玻璃、紙包飲品盒和廚餘等,並妥善交由可靠的回收商處理、備存各類回收物的收集和運送紀錄,以及定期向居民公布季度性回收數據,以提升回收物管理成效。
環保署在收到申請後會評估有關物業處所是否符合參加條件,並向有需要的物業處所提供適切的技術支援。在2024年11月30日前成功簽署《減廢回收約章》的物業處所可獲免費提供指定袋,以供物管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居民組織/其他團體在其管理的物業處所派發予住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