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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發出物管公司牌照數目突破400
提醒首批牌照持有人須留意續牌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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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下的三年過渡期已經進入最後倒數階段,尚餘只有 4 個月(至2023年7月31日完結)。牌照申請反應近月相當踴躍,加上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早前成立了為物管公司提供到位領牌服務的專責隊伍,在過去一個月馬不停蹄出勤 60 多次,主動到訪近 70 間物管公司,協助準備牌照申請所需的文件及資料,很多物管公司近日已完成領牌手續,成功取得牌照。
截至 3 月底,監管局已接收了 600 多間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請,當中 400多間物管公司已成功領取牌照,為全港有公契的私人物業包括屋苑或單幢住宅、辦公室、工業廠房、停車場、商場、綜合用途物業等逾 180 萬個單位提供物管服務。
另一方面,於物管業發牌制度實施初期已率先成功領取牌照的物管公司及從業員須留意,監管局首批發出有效期 3 年的牌照將會於今年 8 月起陸續屆滿。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持牌物管公司及持牌物管人分別須於牌照有效期屆滿前的 6 至 9 個月內及 3 至 6 個月內,向監管局提出續牌申請。監管局已透過電郵向有關牌照持有人發出續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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